失业人员可以凭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到 当地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金。具体流程如下:
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应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障服务站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所需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1寸免冠照片等。
登记后,失业保险管理处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期限等,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失业人员。
失业保险金申领
失业人员持企事业单位职工失业登记证明书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和求职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培训。
失业人员按月进行领取失业保险金登记,并凭《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线上申领渠道
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了人社部失业金申领渠道查询功能,失业人员可以根据查询到的名称、网址前往相关平台进行失业金申领。
其他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需持相关证明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建议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时,提前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就业服务机构,了解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