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包括以下阶段:

立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经过初步核实,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将对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侦查措施:

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如传唤、询问、搜查、抓捕、监视居住、限制出境等,以收集证据和调查案件。

证据收集:

通过调查取证、搜集物证、勘验现场、调取监控等手段,收集案件相关的证据。

嫌疑人讯问:

公安机关会对嫌疑人进行讯问,记录嫌疑人的供述和证言,并将其作为案件证据。

鉴定和勘验:

如有必要,公安机关会委托相关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法医鉴定、物证鉴定等;同时也会对案发现场进行勘验。

监督检查: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侦查行为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和指导。

侦查结束:

公安机关完成证据收集和调查工作后,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起诉。

侦查活动旨在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并查获犯罪嫌疑人。侦查阶段的具体时限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