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与公司协商

首先可以尝试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直接上级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未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并要求补缴社保。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保留好与公司沟通的证据,如邮件、短信或录音,以备后续投诉和维权使用。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社保局投诉,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证明材料,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申请劳动仲裁

员工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补缴社保。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还应当支付两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

向社保机构举报

员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

社保机构将会对此进行调查,并会根据调查结果来采取相应的措施。

法律途径

如果以上途径无效,员工可以寻求法律援助,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来解决问题。

如果因公司未缴纳社保而产生了损失,员工还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建议员工在采取上述措施时,先收集好相关证据,并详细说明公司迟缴社保的情况,以便劳动监察部门或社保机构能够迅速介入调查。同时,员工也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