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休丧假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是 亲属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死亡证明书一般由医院开具,并盖有医院的诊断证明专用章,一式三联,包括《死亡医学证明》、《亡者火化证明》和《亡者注销户口证明》。如果职工在外地直系亲属死亡,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