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获取110出警记录,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当事人查询

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警方查询接警出警记录,并且可以要求警方提供涉案事项的记录复印件,这些复印件可以作为当事人诉讼或维权的证据之一。

委托律师查询

当事人也可以委托律师去派出所查询出警记录,并打印报警回执。律师在查询时需要携带介绍信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律师证。

法院调取

如果当事人不是直接报警的人,可以在起诉后请求法官凭职权调取110出警记录。这通常需要律师协助,并提供必要的法律文件。

报警回执

报警回执是出警记录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直接向警方请求提供报警回执作为证明。

保存期限

110出警记录的保存期限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110指挥中心的电脑保存记录为半年,而110民警手里拿的手写记录则为永久保存。

请注意,出警记录属于政府信息范畴,由公安机关制作并保存,用于履行接警和出警的法定职责。这些记录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使用,但在调取和使用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