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学校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复印件1份,验原件);

市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原件,一式3份);

申办报告,内容包括培养目标、地址、举办者情况、开办资金金额及出资者、招生对象、办学内容、法定代表人情况、场地情况、校长情况、专任教师情况、内部管理体制等(原件1份);

举办者资质证明:

单位法人证书或执照(如果举办者为单位),或本人身份证件(如果举办者为自然人,复印件1份,验原件);

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教育培训机构章程(原件1份);

首届教育培训机构理事会或董事会组成人员名单(各成员签字,原件1份);

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验资报告(原件1份);

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或房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以及 消防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校长身份证、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简历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教师和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身份证、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

此外,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的教育机构,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特定材料,如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卫生许可证环境检测报告等。

请根据当地教育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