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婚假为10天。根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了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还可以增加7天的婚假。这7天的婚假通常与之前的3天婚假合并连续使用,并且包括双休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则顺延。在婚假期间,单位应支付假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