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学生 原则上不允许留级。根据教育部的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是不允许留级的,除非有特殊情况,如因伤病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累计缺课达到一定学时,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等相关材料,并由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市(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留级。
即使有特殊情况,留级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学生学年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科达五门者(体育、音乐因生理缺陷等原因经校长批准免修的不予计算),不得补考,即予留级。此外,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学习成绩、学习能力、学习习惯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可以留级,并提供充分的支持,包括专业的教学资源、安排专业的教师和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等。
因此,如果学生在一年级的学习上遇到困难,建议首先与老师或家长沟通,寻求帮助和改善学习状态,而不是主动要求留级。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留级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