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平台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负责全国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信息内容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国家广电总局
归广电总局管理,因为涉及视听文化产品传播。
文化部
直播行业属于娱乐类,文化部门在行业性质上有管辖权。
网信部
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相关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综上所述,直播平台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主要由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各自区域内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国家广电总局、文化部、网信部及地方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也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