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收监的情况通常包括:

未成年人:

十四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通常不会被收监,而是会被送往专门的未成年人管教所或采取其他教育、感化措施。

孕妇或哺乳期妇女:

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通常会被安排进行保外就医或其他适当的措施,以确保她们和她们的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照顾。

生活不能自理的人:

由于身体或精神原因无法自行照顾自己生活起居的人,看守所会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特殊的生活设施和医疗服务。

患有严重疾病:

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人,可能允许在看守所或监狱外接受治疗和康复,同时仍受法律监管。

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

患有精神病或急性传染病的人不会被收押。

其他特殊情况:

包括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但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以上情况均需满足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条件,并由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上述不予收监的情形,犯罪嫌疑人或罪犯仍需遵守法律规定和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