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项目立项申请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
勘察和设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项目勘察,并签订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
获得初设批复后,进行正式设计。
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订审查合同。
规划和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如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消防审查
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招投标
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施工许可和安全条件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
其他手续
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开工建设。
此外,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可能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土地证。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等。
质监部门签订质监合同。
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提交夜间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建议在具体实施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并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