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前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项目立项申请

建设单位向当地发改部门提交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

发改部门出具项目立项的批复。

勘察和设计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进行项目勘察,并签订勘察合同。

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初步设计,并签订设计合同。

获得初设批复后,进行正式设计。

办理施工图审查手续,并签订审查合同。

规划和监督手续

建设单位向当地建设行政管理单位(如建设局或规划局)办理项目规划手续。

办理项目监督手续。

消防审查

建设单位向当地消防管理单位办理消防审查手续。

招投标

建设单位委托招投标代理机构进行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确定施工企业。

施工许可和安全条件

办理安全条件备案手续(施工单位)。

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

其他手续

委托工程实验检测单位。

开工建设。

此外,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可能还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办理土地证。

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消防审批、人防审批、绿化、环保审批等。

质监部门签订质监合同。

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提交夜间施工许可证所需材料。

建议在具体实施前,详细咨询当地相关部门,确保所有手续齐全并符合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