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并购基金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1. 确定基金类型

控股型并购基金: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

参股型并购基金: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

2. 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充当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

3. 募集有限合伙人(LP)

挖掘项目,设立并购基金,募集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需满足一定的资产要求,如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 基金设立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首期缴付不少于5000万元。

5. 基金设立步骤

1. 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5. 资产规模达5亿元的,应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6. 收益分配机制

项目结束后,并购基金清盘,按照收益分配机制给LP提供相应的投资收益。

7. 合规性要求

注意各地工商局已普遍暂停办理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

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8. 其他考虑

考虑税负成本,合伙企业通常只需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

考虑管理权和出资权分离、收益分配灵活等优点。

设立并购基金时,应充分考虑以上步骤和条件,并咨询专业顾问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律及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