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并购基金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1. 确定基金类型
控股型并购基金:强调获得并购标的控制权,并以此主导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及运营。
参股型并购基金:不取得目标企业的控制权,而是通过提供债权融资或股权融资的方式,协助其他主导并购方参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重组。
2. 成立基金管理公司
首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充当并购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
3. 募集有限合伙人(LP)
挖掘项目,设立并购基金,募集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可以是个人或机构投资者,需满足一定的资产要求,如个人投资者的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构投资者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4. 基金设立条件
有两个以上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合伙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合伙协议,有认缴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首期缴付不少于5000万元。
5. 基金设立步骤
1. 在工商局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递交《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 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4. 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营业执照。
5. 资产规模达5亿元的,应向发改委申请备案。
6. 收益分配机制
项目结束后,并购基金清盘,按照收益分配机制给LP提供相应的投资收益。
7. 合规性要求
注意各地工商局已普遍暂停办理投资类企业的设立登记事宜。
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
8. 其他考虑
考虑税负成本,合伙企业通常只需缴纳合伙人的个人所得税,税负较低。
考虑管理权和出资权分离、收益分配灵活等优点。
设立并购基金时,应充分考虑以上步骤和条件,并咨询专业顾问以确保符合所有法律及监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