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清册根据不同领域和情境,包含的内容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境下的移交清册所包括的内容:

文物移交清册

相关文物单位所收藏文物的清单,包括名称、特征、材质和艺术流派等。

会计移交清册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

公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及其他会计资料。

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还需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盘、磁带等内容。

未处理完毕的业务及处理完毕的明细。

其他相关事宜,如相关工作联系部门及联系人的联系方式、会计处理流程方法等。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工程的文件和技术文件。

工程施工的图纸和设计文件。

工程交付使用的报告文件。

固定资产的交接清单。

工程运行期间的处理报告。

设备的配置清单和设备分发祥表。

工单的执行资料。

隐蔽工程的详细说明。

法律文件移交清册

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诉讼文件等[未在文档中明确提及]。

这些内容可以根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移交清册的目的是确保在交接过程中,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能够完整、准确地传递给接收方,以便其能够顺利地继续工作或管理相关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