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进行的投资。这种投资可以是债权性投资(如债券投资)或权益性投资(如股票投资等),按投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投资(一年以内)和长期投资(一年以上),按出资形式可以分为货币资金出资、实物资产出资和无形资产出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是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责任审计的重点和难点之一。
事业单位在进行对外投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 管理要求:对外投资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并确保不影响本单位的专业活动。
2. 资产评估: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3. 投资审计:对外投资项目的审计应关注项目的审批流程、可行性论证报告的真实性、投资效益等方面。
4. 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目的是在保值国有资产的前提下获得对外投资收益。
5. 防止流失:加强对外投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投资单位的合法权益。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可能面临的问题包括未经审批的投资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失实、投资未列入资产总额、无收益或存在舞弊现象等。因此,事业单位在实施对外投资时应进行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完善决策和审批制度,使用合格的管理人才,并建立经营责任制和奖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