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生育保险报销标准如下:
产前检查费用:
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深圳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单胎顺产费用:
2700元。
单胎难产(含剖宫产)费用:
5200元。
多胎分娩费用:
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终止妊娠的费用:
参照计划生育相应项目标准。
生育津贴:
以生育或流产时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计算生育津贴,每月按30天为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上早产的,享受9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手术的,增加15天产假及生育津贴;
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增加7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5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享受30天的产假及生育津贴。
这些费用标准和报销比例适用于深圳的生育保险制度,具体报销金额还会受到医院等级、使用的药品和材料等因素的影响。建议在实际报销过程中,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和费用明细,以确保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