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前假需要开的证明包括:

医院的诊断证明:

证明怀孕时间、预产期以及可能存在的妊娠并发症等情况。

住院证明:

如果已经住院,可以提供住院记录作为证明。

体检证明:

包括产检报告和其他相关体检结果。

如果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并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2个半月。此外,如果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情况,女职工可以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