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什么不给安置补助,以下是几个可能的原因:

放弃统一安置:

只有当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土地被征收且放弃统一安置时,他们才可获得安置费补偿。

土地承包方式:

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既不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了其基本生活保障而承包给其土地,也不是承包人赖以生存的必要条件,因此,土地被征收后不应享有安置补助费。

政策限制:

已安置工作或有退休金的退役军人不能领取补助金,因为他们在就业方面已经得到了国家的妥善安排,国家认为这部分人在经济上有了一定的支撑。

征地进度:

如果征地规划的区域范围内还有部分土地未征完,或者整个征地进度还在进行中,安置费可能暂不兑付,因为后期征地还有不确定性。

补偿标准:

在一些地区,拆迁补偿政策可能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执行,导致补偿标准不合理,没有充分考虑被拆迁户的实际情况。

利益冲突:

政府与开发商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共谋,导致拆迁补偿不公平。

安置工作复杂性:

安置工作涉及档案邮寄、整理、安置等一系列繁琐的流程,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完成,同时还要考虑退伍兵的适应和预备役的要求。

如果您对征地补偿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