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地点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犯罪地管辖原则:

刑事案件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居住地管辖原则: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就近报案原则:

受害人可以选择在案发地附近的派出所或公安局报案。如果情况紧急,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案。

提供详细地址:

报警时,应提供详细的事件描述、时间、地点以及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能够迅速了解情况并展开调查。

转接和出警:

110报警电话接通后,警方会询问受害人的大概位置,并告知其附近派出所的电话,或者直接转接给最近的派出所。派出所接到电话后,会询问具体地址,并保证在五分钟后到达现场。

现场勘查和取证:

警察到达现场后,会对现场涉案人员进行详细了解,并可能进行笔录工作。对于复杂案件,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回派出所进行进一步的笔录工作。

立案和调查:

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迅速审查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并进行调查。受害人可以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综上所述,报案地点的处理应尽量选择离案发地最近的公安机关,并提供详细的事件描述和相关证据,以便警方能够及时、有效地展开调查。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进行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