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灾害发生后,受灾者可以获得不同形式的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灾害应急救助 :用于紧急抢救和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解决受灾群众灾后应急期间无力克服的吃、穿、住、医等临时生活困难。遇难人员家属抚慰:
用于向因灾死亡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
过渡性生活救助:
用于帮助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解决灾后过渡期间的基本生活困难。
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
用于帮助因灾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的受灾群众重建基本住房,帮助因灾住房一般损坏的受灾群众维修损坏住房。
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用于帮助因旱灾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解决口粮和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用于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冬令春荒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等基本生活困难。
学生临时困难补助:
在校学生因自然灾害导致家庭临时性经济困难,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自然灾害民生保险:
通过购买自然灾害民生保险,受灾群众可以获得人身、居民住房、家庭财产等方面的保障,财政会对保险保费给予补贴。
此外,政府还会根据损害程度进行补贴或补助,并且可能会有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提供慈善捐助和义捐等形式的帮助。
建议
受灾者应及时了解当地政府的救灾政策和补助标准,以便申请相关补助。
对于受灾严重、生活困难的家庭,应积极寻求社会组织和企业的帮助,以获得更多的支持。
在申请补助时,应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获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