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部门通常是指负责房地产相关事务的政府部门,根据中国的行政体系,房地产的主管部门主要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具体来说: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它负责全国房地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确定其机构设置和职权。

在一些地方,这些职能可能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机构承担。

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职责通常包括:

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

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

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和建筑市场

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

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的管理还涉及到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多个方面,因此,房地产管理部门往往与规划局、土地管理局等其他部门有业务上的协作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