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和文件:
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制定验收方案。
各单位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验收意见。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所需资料
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相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等。
满足的条件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其他相关文件
工程概况表、工程竣工总结、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竣工图等。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商品房单体竣工验收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实测面积登记表、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等。
请注意,上述信息可能因具体情况和地区法规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在实际操作中遵循当地建设部门的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