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公死亡赔偿标准如下:
一次性抚恤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
丧葬费
标准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
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
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符合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全额标准的50%发给。
这些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因公死亡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具体金额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和准确的赔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