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的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军人基本津贴和特殊津贴

基本津贴:包括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等。

特殊津贴:包括地区津贴(如地区生活津贴、高山海岛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驻西藏部队特殊津贴等)、岗位津贴(如专业岗位津贴、有毒有害岗位保健津贴、职务岗位津贴等)、院士津贴、政府特殊津贴等。

租房补贴

针对符合分配部队公寓住房但因住房资源紧张无法实际分配住房的军人发放。

防暑降温费

根据驻地暑期长短,划定各地区部队享受的月数。

住房补贴

包括基本补贴和地区补贴,基本补贴按基本工资一定比例计算。

生活性补贴

定期给予军人的各种物价性和福利性补偿,作为生活费的一部分。

取暖费补贴

针对特定条件下需要取暖的军人发放。

随军配偶的基本生活补贴和养老、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补贴待遇

为随军配偶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零用费

也称为津贴,给予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的额外生活补贴。

退役相关补助

包括退役差旅费、伙食费、一次性自主就业经济补偿金、立功奖励金等。

大学生士兵的特别补助

学费补偿(本科3.2万,专科2.4万)、退役金0.9万、一次性奖励金(本科5000元,专科4000元)等。

家庭优待金

地方政府发放,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上年度县(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

医疗待遇

现役军人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军官和士官还具备家属随军条件,其家属可以随军并享受相关优待。

随军未就业补助、夫妻分居补助、军人配偶荣誉金、军人父母赡养费

针对军人家庭中的特定情况提供的额外补助。

这些补助和补贴旨在保障军人的基本生活,提高其福利待遇,并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事业。具体补助金额和政策可能因地区和部队的不同而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