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税收,也称为地方税收区级留成,是指在我国现行财税体制中,属于中央和地方共享的税收。在这部分共享税中,中央占75%,地方占25%。地方所占的25%中,省、地、县分别占有不同的比例,具体为省占10%、地占10%、县占5%。当税收收入进入国库后,地方所分成的部分会直接留在相应的省、地、县级国库,这部分被称为“地方留成”,即地方国库留下的比例。

简而言之,区级税收是指由区级政府征收并持有的地方财政收入部分,它属于地方税收的一部分,并由区级政府直接管理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