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鉴定一般需要 一个月内完成。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专家组出现争议,则可能会延长30日。如果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认定通知有疑义或不服,可以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从申请到最终作出工伤认定决定,整个过程通常需要60日左右。如果需要进一步鉴定或重新鉴定,则时间可能会相应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