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请辞需要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试用期内,则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一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旨在确保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调整和工作安排。如果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职工辞职,职工可以不受提前通知期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