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因借钱不还而需要起诉时,可以选择以下法院之一提起诉讼:
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
如果借贷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有明确约定,则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可能的选择:
如果借贷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了管辖法院,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地点提起诉讼。此外,如果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原告可以选择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特殊情况:
对于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情况,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以选择被告的经营居住地(借款人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的法院提起诉讼。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最便利的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