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应当在股权变更信息形成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因此,股东变更的公示期限为 20个工作日

建议:

企业应确保在股权变更后及时完成网上申报和公示,以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情权。

具体操作时,可参照当地工商部门的要求和流程,确保按时完成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