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以下费用通常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免税收入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等。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等。

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等。

依照法律规定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不纳税收入

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当这些收入低于起征点时。

免税福利费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

差旅费津贴、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等。

其他免税情形

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如节日员工聚餐。

非营业性房产,如个人住宅、别墅等。

请注意,税收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具体是否免税还需咨询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