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起诉离婚所需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及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普通程序:
若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若还需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因此,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一年左右。
简易程序:
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则应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若案情复杂或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因此,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四个月左右。
特殊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离婚案件的审理时间可能会因具体案件情况而有所不同,例如证据收集、调解过程、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果双方在审理过程中达成调解协议并经法院确认,离婚手续可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若无法调解,则需经过庭审等程序,时间可能会相对较长。
综合以上信息,深圳起诉离婚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所适用的程序及具体情况,普通程序一般需要六个月,简易程序一般需要三个月,特殊情况可能延长至一年左右。建议当事人在提起诉讼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工作,以缩短审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