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病退需要向当地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其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具体流程如下:
在职人员:
由单位经办人员代为办理,需向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病退申请书,并附上县级以上医院的疾病证明,证明已经丧失劳动能力,不适合继续工作劳动。然后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向政府社保局申报,等待审批。若社保局同意,则可以在社保中心办理病退手续,养老金由社保中心发放。
灵活就业人员:
向县人社局提交病退申请,联系电话为0319-6867553。
企业正常参保职工:
向所在企业提出病退申请,由企业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5年,可申报退休鉴定;或者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限满15年,可申报退职鉴定。申报流程为在受理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经县人社局初审合格后,报送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组织病退鉴定。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经办机构,了解具体的申请时间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病退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