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股权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表 。股权转让协议
。
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受让方为法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股权原值凭证。
股权转让受让方的支付凭证。
股权变更上月以及上年度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企业净资产需通过评估的,还应提供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出示的评估报告。
股权继承或赠与时需提供公证部门出示的公证书;或直系亲属之间股权变更的,应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 。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新老股东身份证明: 新股东为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转让前上月末的财务报表和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新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转股双方需要填印花税申报表和 转让方需要填个税申报表。
如果公司有实收资本,需要提供验资报告或者银行流水。
如果公司有无形资产、固定资产、长投等超过企业总资产20%以上的需要资产评估报告。
涉及国有股权变更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企业关于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及主管部门的转报文。
出让方投资者关于股权变更申请书。
修改后企业的合同、章程。
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批准证书正、副本营业执照、验资报告。
涉及新的投资者,应附新的投资者法人证件。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31. 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企业近三个月财务报表(如有实缴,提供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33. 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建议:在准备股权变更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提前咨询当地工商和税务部门以获取详细的指导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