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您应该在以下情况下领取您的居民身份证:

1. 如果您已经年满十六周岁,您应该向您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 如果您未满十六周岁,您的监护人可以代为申请领取。

3.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4. 您可以选择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科自取,或者通过邮寄服务直接送到您手中。

5. 领取身份证通常需要您提供户口本、近期标准照片等材料,并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6. 办理身份证的时间通常为六十日内,但在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领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