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欺诈的行为多种多样,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

虚假标价

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的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以此为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购买。

两套价格

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欺骗性标价

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他人与其交易。

模糊标价和虚夸标价

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表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如宣称“全市最低价”而实际价格并非如此。

虚假折价

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如宣称“全场五折”而实际只有部分商品打折。

对处理品不标价

销售处理商品时,不标示处理品和处理品价格。

不如实披露赠品情况

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虚构原价

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

不履行价格承诺

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虚构比较价格

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价质不符

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谎称“政府定价”

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