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罪是指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或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

具体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

行为:

包括超越职权、违法决定或处理无权决定的事项、违反规定处理公务等。

结果:

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 重大损失

主观要件:

可以是故意或重大过失。

滥用职权罪不仅包括作为方式,还可能包括不作为方式,且重大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可能包括间接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滥用职权罪的刑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存在其他法律规定,则依照其他规定执行。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防止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以维护公共利益和国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