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不交社保,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如果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您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

要求赔偿损失

如果公司不交社保给您造成了实际损失,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相应的损失。

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如果公司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从第二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

举报公司违法行为

您还可以向社保机构举报公司的违法行为,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公司补缴社保。

请确保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收集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如工资单、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提供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