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 只有律师能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原因主要基于法律规定。以下是详细解释:
律师会见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进看守所后,案件移交至人民检察院之前,只有律师才有资格能够会见到犯罪嫌疑人。这一权利称为律师会见权。
“三证”要求:
辩护律师持“三证”(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函)即可要求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外,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侦查机关批准。
法律专业性和辩护需求: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能够更有效地了解案件情况、制定合适的辩护策略,并在会见过程中详细告知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义务,防止其权益受到侵害。此外,律师还能提供心理支持和证据收集等帮助。
家属委托:
家属在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通常需要通过委托律师来会见,以便研判案件走向和提供精准帮助。律师在会见后,可以根据经验和专业以相对准确案件事实和理由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非羁押措施。
综上所述,只有律师能去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