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果树的补偿标准主要依据果树所处的生长阶段来确定,通常分为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果期四个阶段,每个阶段的补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培育期(1-5年)
平均每株补偿5-90元。
初果期(6-8年)
平均每株补偿90-210元。
盛果期(9-25年)
平均每株补偿210-1200元。
衰果期(26年以上)
平均每株补偿600元。
此外,果树的种类也会影响补偿标准,例如:
苹果树、梨树、板栗、杂果树等不同的果树品种,在培育期、初果期、盛果期和衰果期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
桃树、杏树等也有各自的补偿标准,如桃树在初果期每株补偿90-210元,盛果期每株补偿210-1200元,衰果期每株补偿6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补偿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