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贷款的申请流程如下:

提出申请

借款人向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借款人先向银行进行申请,审核通过后,商业银行代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

公积金中心审核材料,并向借款人承诺公积金贷款金额和期限等。

签订合同

借款人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银行申请组合贷款。

申请通过后,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进行公证。

办理抵押

签订合同后,借款人需到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相关手续,并缴纳抵押登记和保险费用,将保险单交给贷款银行保管。

开设账户

借款人若选择委托扣款方式还款,需在贷款银行开设一个专门用于还款的账户。

同时,售房人也需在贷款银行开设存款专户。

支用款项

借款人申请通过且资料提交完成后,贷款银行按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的账户。

建议:

借款人在申请组合贷款时,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选择合适的贷款银行和担保方式,以降低贷款成本并确保贷款顺利进行。

借款人应详细阅读并理解借款合同中的条款,确保自己了解还款方式和期限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