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挪用是指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进行营利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侵犯了公共财产的所有权与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是犯罪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具体来说,挪用公款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进行非法活动:
如赌博、嫖娼等。
进行营利活动:
如投资股票、房地产等。
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
无论是否进行营利活动,只要挪用数额较大且超过三个月未还,均构成犯罪。
对于挪用公款罪行的判决,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处罚如下: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此外,如果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将从重处罚。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职务挪用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