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员的职责主要包括:
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社会治安管理:
协助主任管理好本村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民政调解和帮教违法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农业生产与技术推广:
协助主任在农业生产方面宣传、推广科技工作,组织应急工作如防洪、护林、防火。
经济与发展规划:
编制并实施本村经济和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管理村级财务,支持和帮助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开展经济活动。
农村建设与环境卫生:
按照规划搞好农村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发展公益事业,提高村民健康水平。
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社会公益事业和福利事业,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并报告工作。
协助上级政府:
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
教育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公共事务管理:
举办和管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实施本村的建设规划。
民主决策与监督:
执行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议定,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这些职责体现了村民委员会在地方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旨在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