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的主要保险责任范围包括:

人身伤亡: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财产损失:

指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和间接财产损失。

死亡伤残赔偿:

包括丧葬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

医疗费用赔偿:

涵盖医疗费、诊疗费、住院费等。

其他费用:

如后续康复费用等。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分为有责和无责两种情况,有责时的死亡伤残赔付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限额为1.8万元;无责时的死亡伤残赔付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付限额为1800元。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若车辆未带有交强险而上路,被查处后会被罚款交强险两倍保费,并暂时扣车。

综上所述,交强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受害人在交通事故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通过强制性的保险制度来减轻受害人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