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违章主要涉及安全管理方面的违规行为,包括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落实安全措施、违章指挥、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等。以下是一些具体的管理违章行为:

未明确和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未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导致安全责任不清晰,无法有效执行安全管理措施。

不按规定使用电动工具:

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或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可能导致触电等安全事故。

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计划、资金:

未按照规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计划,或未落实安全生产所需资金,导致安全管理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不落实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计划:

未按照规定进行电网运行方式安排和调度,可能导致电网运行不稳定,引发安全事故。

对违章不制止、不考核:

对发现的违章行为不及时制止和考核,导致违章行为得不到有效纠正,增加安全事故风险。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监督机构和配置安全员:

未设置安全监督机构或未配置足够的安全员,导致安全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和执行。

进入作业现场未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

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可能导致头部受伤等安全事故。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无勘察记录:

未按要求进行现场勘察或勘察不认真,缺乏必要的现场信息,可能导致施工方案制定不合理,增加安全事故风险。

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

违章指挥员工进行冒险作业,导致员工在危险环境中工作,增加安全事故风险。

停电作业前不验电或漏挂接地线(漏合接地刀闸):

在停电作业前未进行验电或未挂接地线,可能导致触电等安全事故。

作业人员擅自穿、跨越安全围栏、安全警戒线:

作业人员擅自穿越安全围栏或警戒线,违反安全规定,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货运索道载人或超载使用:

货运索道载人或超载使用,可能导致索道故障或坠落事故。

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含安全技术措施),未按规定论证、审核、审批、交底及现场监督实施:

未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未进行必要的论证和审批,导致施工过程存在安全隐患。

未按照月计划、周安排、日管控落实电网运行、设备运维检修、施工作业等风险控制措施要求:

未按照规定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导致安全风险无法得到有效控制。

不具备三种人资格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许可人或现场作业的带电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无相应资格:

使用不具备资格的人员进行关键作业,可能导致安全事故。

有限空间作业未设监护人,未配备安全防护设备与个体防护装置:

有限空间作业未设监护人或未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可能导致作业人员中毒或窒息等安全事故。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按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作业过程中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擅自离岗:

未按照规定办理工作许可和终结手续,或作业过程中负责人擅自离岗,导致安全管理失控。

防误闭锁装置不全或不具备五防功能:

防误闭锁装置不齐全或功能不具备,可能导致误操作或误合闸,引发安全事故。

电气倒闸操作不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

未填写操作票或不执行监护制度,可能导致误操作,引发安全事故。

登高工器具不合格或未定期试验:

使用不合格的登高工器具或未定期进行试验,可能导致作业人员高处坠落等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