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条的正确书写格式如下:

标题

标题应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

标题的写法有两种:

直接由文种名构成,例如“收条”或“收据”。

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例如“今收到”、“现收到”或“已收到”。

正文

正文一般是在第二行空两格处开始写,但以“今收到”为标题的收条不需要空格。

正文内容应写明以下几项:

收到的钱物的数量。

物品的种类及规格等情况。

金额部分必须以大写形式体现。

落款

落款应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并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

一般还需要加盖公章,以证明其法律效力。

如果是经手人收款,应在姓名前加上“经手人:”字样。

如果是代别人收款,则应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

示例

```

收条

今收到

张三

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收款人:李四

日期:2025年1月4日

代收人:王五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确保收条的格式正确、内容清晰,并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有效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