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子女对父母有以下义务:
赡养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特别是在父母年迈、丧失劳动能力时,应当提供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赡养包括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日常照顾、健康护理、安全保障以及情感交流和精神慰藉。
尊重义务
子女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其婚姻自主选择,如离婚、再婚等。
保护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成年子女则对父母负有保护义务,确保他们的生命、身体、人格尊严及财产安全。
继承权
父母与子女间存在继承权,子女在履行赡养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在法律框架内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其他责任
子女还需确保父母的基本生活质量和标准,满足其合理需求,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建议
子女应积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是在物质上提供支持,更要在精神上给予关怀和慰藉,以确保父母能够享有优质的生活质量。同时,子女也应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维护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