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标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主体资格

投标公司必须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资质条件

投标公司应具备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资质等级和相关证书,例如建筑施工企业需具备相应的建筑资质。

财务状况

投标公司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等不良财务状态。

业绩要求

某些招标项目会要求投标公司有类似项目的业绩经验,以证明其具备完成招标项目的能力。

人员配备

投标公司应配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信誉方面

投标公司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公司资质文件、技术方案、商业报价等,且必须严格遵循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和规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且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行为

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串通勾结,不得将投标文件内容泄露给非授权人员,需保护商业机密。

联合投标

大型复杂项目可以联合几家企业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但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利害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除非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招标的公正性。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投标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招标方和投标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