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证明的开具地点主要取决于所需证明的类型和用途: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由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用于临时到外县(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证明
个体工商户应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提交包括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在内的材料。
经营场所证明需要包含注册地的房产证复印件、单位房产权单位盖章和住宅房居委会盖章。
创业证明
可以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创业证》,该证作为创业证明使用。
一般经营场所证明
一般需要到当事的工商局办理,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场地证明文件、租赁合同等材料。
建议
外出经营活动:如果需要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应先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
个体工商户:办理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时,需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
创业证明:创业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创业证》。
一般场所证明:若需证明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应到工商局办理,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请根据具体需求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部门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