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采用财物或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商品、购买商品、提供服务或接受服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包括:

给付或收受现金:

直接给予或接受现金作为贿赂。

给付或收受费用:

包括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等,以及红包、礼金等。

给付或收受有价证券:

如债券、股票等。

给付或收受实物:

如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等,以及房屋、车辆等大宗商品。

其他形态的利益:

如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等财产性利益,以及就学、荣誉、特殊待遇等非财产性利益。

回扣:

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或服务价款。

其他手段:

如假借名义给付或收受各种经济利益,如广告费、宣传费、促销费等,以及以报销费用、提供旅游、娱乐等方式进行贿赂。

商业贿赂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因此,各国法律都对此类行为予以禁止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