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公司解聘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员工可以获得以下补偿:
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赔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代通知金
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需要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即代通知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
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其他补偿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综上所述,员工被解聘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年限和具体情况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和其他补偿。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以要求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