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是指 虽然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即合同一旦被确认无效,就产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自合同成立时起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主体不适格:

合同双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内容违法:

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

欺诈、胁迫: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无效合同由于没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果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